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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王轶教授主讲辽宁大学“校长讲坛”(第十一讲)

2025-11-03 15:58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院

 

10月31日下午,辽宁大学“校长讲坛”(第十一讲)在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蔡冠深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王轶教授作为主讲嘉宾莅临辽宁大学。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余淼杰教授在线上出席讲座并介绍主讲嘉宾。讲座由辽宁大学副校长闫海教授主持。

余淼杰代表辽宁大学热情欢迎王轶教授的到来,向与会师生介绍了王轶教授在中国法学界所取得的卓越成就,盛赞他所倡导的“在守正中创新、在传承中发展,以制度创新引领法学理论前沿,以理论研究支撑制度实践”的发展理念,为法学学科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路径指引,为法学教育体系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轶教授聚焦探讨《民法典》实施后司法实践中的前沿与难点问题,以《合同司法终止制度研究》为题发表主旨演讲。首先,他系统回顾了《民法典》编纂过程中面临的四类核心问题:事实判断问题、价值判断问题、解释选择问题与立法技术问题,并指出关于合同司法终止制度的讨论是编纂过程中一个有代表性的价值判断问题。随后,将实践中困扰司法裁判的“合同僵局”归纳为三种类型: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僵局、“新宇公司诉冯玉梅案”所代表的经营僵局,以及非金钱债务违约方不能履行而守约方又不行使解除权的僵局,并逐一进行了剖析与讲解。最后,他指出在数字文明时代,国家治理的底层逻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而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因此司法实践应善用大数据与类案检索,推动民事法治向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一人一策”模式演进。整场报告立意高远、逻辑严密、深入浅出,为辽大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的学术盛宴。

王轶教授还就现场师生提出的关于竞业限制合同解释、宅基地房屋买卖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等实务问题,作了详尽而富有启发的解答。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林、辽宁大学法学院班子成员、教师及学生代表,共计400余人现场参加了报告会。

主讲嘉宾介绍

王轶,中共党员,教授,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曾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吴玉章优秀教学奖、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