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辽宁大学宋则行名家大讲堂(第二十三讲)在蒲河校区纪检监察大楼报告厅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法学研究》主编陈甦教授应邀作了题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与中国公司法》的学术报告。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余淼杰教授出席报告会并致欢迎辞。报告会由辽宁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闫海教授主持。
余淼杰对陈甦教授莅临辽宁大学开展学术交流、受聘担任辽宁大学终身名誉教授表示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向与会师生隆重介绍了陈甦教授在民商法学界取得的非凡成就。他指出,陈甦教授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学科研管理、法律应用实务和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非常卓越的贡献,享有崇高的学术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报告会上,陈甦教授深入探讨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与中国公司法发展之间的结构性、机制性关系。他认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法治的有机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展开的制度创新。随后,他详细论述了中国特色公司制度形成的“体制—市场—企业—法律联动机制”,并对中国公司法立法理念的变迁进行高度概括。他指出,中国公司法的立法理念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塑形:一是在市场经济转型的改革历程之中寻找普遍性;二是为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探索先进性;三是从适应新发展的在地性和本土需要出发凸显独特性。最后,他围绕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主要制度基本架构的演进,立足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现实,对公司类型结构、国有公司制度立法安排、资本制度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呈现出的立法显著变化逐一分析,并结合实际案例,向与会师生分享了自己对“环境因素如何影响公司运行”这一问题的独到见解。
会议最后,余淼杰教授为陈甦教授颁发辽宁大学终身名誉教授聘书,辽宁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闫海教授为陈甦教授颁发辽宁大学宋则行名家大讲堂纪念盘,《辽宁大学学报》原主编、纪检监察学院特聘教授邢志人教授为陈甦教授赠送纪念照片,法学院副院长李岩教授为陈甦教授赠送《辽宁大学智库报告》,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玲为陈甦教授佩戴校徽、赠送校帽,法学院教师代表朱海荣为陈甦教授献花。与会嘉宾一同合影留念。
本次报告会由辽宁大学经济学部、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主办,来自经济学部、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师生代表近300人参加会议。
主讲嘉宾简介:
陈甦,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一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主编。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曾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等。现担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
陈教授长期坚持开放式宽视野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不仅在商法学领域术业有专攻,在其他法学学科领域学养亦沛然。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近百篇论文,其主题涉及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和法理学等,曾作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参与《公司法》2005年修订工作;作为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参与《证券法》2005年修订工作;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工作项目组副组长,深度参与全国人大《民法典》编纂工作。